2026年10月17日

关于调整门诊诊查费收费标准的通知

2026-01-09

    根据辽宁省医疗保障局与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的《关于规范超声检查和综合诊查2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》辽医保〔2025〕51号文件要求,自2026年1月10日起,我院将调整门诊诊查费收费标准,相关调整严格遵照文件规定执行。现将调整信息公示如下:

1、门诊诊查费(普通门诊)  12元/次

2、门诊诊查费(普通门诊­—副主任医师)21元/次

3、门诊诊查费(普通门诊­—主任医师)30元/次

4、门诊诊查费(普通门诊­—知名专家)66元/次

5、门诊诊查费(中医辩证论治)16元/次

6、门诊诊查费(中医辩证论治­—副主任医师)27元/次

7、门诊诊查费(中医辩证论治­—主任医师)38元/次

8、门诊诊查费(中医辩证论治­—知名专家)75元/次

9、门诊诊查费(护理门诊)12元/次

10、急诊诊查费(普通)25元/次

感谢您对我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!我们将持续不懈努力,为您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。

 

沈阳市骨科医院

2026年1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