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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保科将开展DRGs病种分组管理工作

发布日期:2016-06-15  浏览次数:2805

按照市人社局及市卫计委关于开展DRGs管理试点工作的相关要求,我院医保科将按照DRGs病种分组管理原则,推进DRGs全病组管理工作。

试点工作要求:1)严格规范住院病案首页填写工作。卫生管理部门与医保部门将联合组建病案质量控制专家小组,定期对试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病案质量检查。要求试点医疗机构住院电子病历100%准确上传,病案首页填写准确率达到95%以上。2)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,保证医疗安全和质量。严格执行患者入院和出院标准及诊疗常规,严格按照疾病诊断编码ICD-10和手术操作编码ICD-9-CM-3的要求填写住院病案首页,并如实上报诊疗信息。不得拒收、推诿危重患者,不得分解和低标准入院。3)要认真探索,及时总结经验,围绕DRGs付费主线进行管理。

(DRGs是当今世界公认的比较先进的支付方式之一,称为诊断相关分组,是一种病人分类方案,是专门用于医疗保险预付款制度的分类编码标准。它根据病人的年龄、性别、住院天数、临床诊断、病症、手术、疾病严重程度,合并症与并发症及转归等因素把病人分入500-600个诊断相关组,在分级上进行科学测算,给予定额预付款。也就是说DRGs就是医疗保险机构就病种付费标准与医院达成协议,医院在收治参加医疗保险的病人时,医疗保险机构就该病种的预付费标准向医院支付费用,超出部分由医院承担的一种付费制度。这种付费方式兼顾了病人、医院、医保等各方面的利益。它的效果是:控制费用、保证质量、提高管理水平。)

医保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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